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申报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的通知》(鲁建设函〔2022〕2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。请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积极组织申报。
一、试点单位申报条件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地在青岛市。
2.申报单位可为建设单位或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运维、软件开发企业、施工图审查机构。
3.具有较强的BIM技术应用能力和较为成熟的BIM技术应用体系。
4.积极探索BIM技术应用,有一定的BIM工程项目实践经验,具有实际应用项目的单位优先。
二、试点单位申报材料
1.填写《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
2.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等相关证书。
3.其他证明满足申报条件的材料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企业自愿提出申请,编制申报材料。11月8日前,将申报材料(申报表、证书、证明材料、汇总表)加盖公章后合并装订,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科技处。同步将申报资料电子版(word格式)发送至电子邮箱jw.kjc@qd.shandong.cn。
2.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。
3.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程序评审考察公示后,公布试点单位名单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试点单位自公布之日起,积极配合省、市两级跟踪管理和阶段性评估,应每半年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。对未达到要求的,取消试点资格。
2.试点工作在2024年底前完成。
3.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,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4.联系方式。联系人:纪婷婷,联系电话:85785830。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0912室。
附件1: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的通知.pdf
2.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、汇总表.doc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10月18日